冀建市研[2020] 47号
各监理单位会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进一步推进监理服务标准化,规范监理工作秩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20年3月印发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监理工器具配置标准(试行)》、《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标准(试行)》等四个标准。现收集上述四个标准试行期间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修改完善。
请各监理单位会员结合行业实际和自身需求,提出试行期间的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12月2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我研究会将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电 话:0311-83665616
邮 箱:hbjzscpx@163.com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20年11月10日